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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相關扶持政策申領程序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相關扶持政策申領程序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8〕17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7〕41號)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作風建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就業失業登記、社會保險補貼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就業失業登記
(一)失業登記
1.申請
失業登記實行全渝通辦。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向任一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填報申請表(附件1)。
2.審核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比對單位參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并調查核實。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申請登記時,還需審核本人身份憑證。
3.登記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即時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失業登記。需要辦理《就業創業證》的,免費發放。高校畢業生等人員身份認定后,在失業登記信息中注明人員身份。
(二)就業登記
1.申請
城鄉就業人員向就業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填報申請表(附件2)等資料。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需在申請表中注明補貼備案信息。
各類用人單位向所在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為招用人員申請登記,填報申請表(附件3)、招用人員花名冊(附件4)等資料。
2.審核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比對單位參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查看勞動合同等資料,并調查核實。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申請登記時,還需審核本人身份憑證。
3.登記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即時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人員辦理就業登記。需要辦理《就業創業證》的,免費發放。高校畢業生等人員身份認定后,在就業登記信息中注明人員身份。
二、零就業家庭認定
零就業家庭人員,指戶口簿信息中所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處于無業狀態(不包括在校學生等非經濟活動人口),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人員。
(一)申請
零就業家庭認定實行全渝通辦。申請人向任一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認定,填報申請表(附件5)等資料。
(二)審核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比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就業失業登記、單位參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并調查核實。
(三)公示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信息在申請人所在地社區(村)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認定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為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辦理失業登記,并在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失業登記信息中注明人員身份。
三、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對象
1.招用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我市戶籍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
2.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實現下列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我市戶籍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
(1)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親屬除外)提供孕產婦新生兒照護、嬰幼兒照護、飲食服務、保潔服務、老人照料、病人陪護的家政服務人員。
(2)個體工商戶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門規定區域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販(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人員除外)。
(4)網約車駕駛員。
(二)補貼標準
1.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為招用人員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及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2.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費的2/3計算。
(三)補貼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四)補貼程序
1.申請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原則。用人單位為招用人員辦理就業登記,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就業登記和補貼備案登記后,每年3月或9月分別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就業登記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上一年度補貼,填報申請表(附件6、7)。用人單位還需填報招用人員花名冊(附件8)。
2.審核
單位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就業登記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分別比對招用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參保等信息,審核申請資料。
就業登記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還需自靈活就業人員申報補貼備案登記起,通過走訪調查等方式,及時核實申請人申報補貼時段就業情況。符合條件的,報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
3.公示
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單位(個人)、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分別在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申請人所在地社區(村)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確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個人)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5月和11月底前將上年度補貼劃入申請單位(個人)賬戶,并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四、低保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實現就業,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戶籍登記失業低保家庭人員。
(二)補貼標準
按其家庭當月核減低保金總額計算。
(三)補貼期限
低保家庭累計享受期限不超過1年。
(四)補貼程序
1.申請
低保就業補貼實行“先核減,后補貼”的原則。低保家庭人員自辦理就業登記,且民政部門核減其家庭低保金后,每季度首月向戶籍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上一季度補貼,填報申請表(附件9)。
2.審核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比對就業失業登記、單位參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審核申請資料后報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送民政部門審核。
3.公示
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人、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在地社區(村)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確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底前將上季度補貼劃入申請人賬戶,并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五、崗位補貼
(一)補貼對象
招用我市戶籍登記失業的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中的“4050”人員和殘疾人員、殘疾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
(二)補貼標準
按照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同一企業招用同一人員只享受一次補貼,不重復享受。
(三)補貼程序
1.申請
企業為招用人員辦理就業登記,且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后,即可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補貼,填報申請表(附件10)、人員花名冊(附件11)。
2.審核
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按季比對就業失業登記、企業參保等信息。
3.公示
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企業、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在企業所在地街道(鄉鎮)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確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將補貼劃入上季度申請企業賬戶,并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六、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我市戶籍登記失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人家庭、身有殘疾、特困救助供養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
每人一次性補貼500元,不重復享受。
(三)補貼程序
1.申請
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實行全渝通辦。離校1年內高校貧困畢業生向任一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補貼,填報申請表(附件12),并提交身份憑證復印件。
2.審核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比對就業失業登記、單位參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審核申請人身份憑證后,即時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失業登記,注明人員身份,并報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
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在失業登記信息中注明人員身份。
3.公示
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按季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在地社區(村)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確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將補貼劃入上季度申請人賬戶,并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民政部門要依托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采取服務對象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推進網上審核、聯網核查等便民措施,不得擅自設置申報要件或流程,切實精簡流程、優化服務,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動落實各項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二)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民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嚴格審核落實各項政策。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及時將補貼對象、金額等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建立完善補貼資金使用信息庫,夯實資金使用管理基礎。要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三)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堅持??顚S玫脑瓌t,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提高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余。
(四)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財政、民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共同研究解決問題,及時向市人力社保、財政、民政部門報告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要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對有虛報、套取、私分、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按規定嚴肅處理。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隱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本通知自發文次月起執行。以下文件自本通知發文次月起廢止:
1.《關于試行就業補貼促進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渝財社〔2006〕41號)。
2.《關于實行就業補貼促進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再就業的補充通知》(渝財社〔2007〕318號)。
3.《關于全面推進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7﹞174號)。
4.《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財社〔2009〕94號)。
5.《關于做好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渝人社〔2009〕304號)。
6.《關于試行開展普通高等學校貧困畢業生崗位補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230號)。
7.《關于進一步做好求職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44號)。
本通知發文之月及以前已靈活就業,且發文次月及以后未間斷的人員,參照原規定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發文次月及以后時段的補貼標準按本通知執行;發文之月及以前已就業,且發文次月及以后未間斷的低保家庭人員,參照原規定享受低保就業補貼。
附件:1.重慶市失業登記申請表
2.重慶市個人就業登記申請表
3.重慶市用人單位就業登記申請表
4.重慶市用人單位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
5.重慶市零就業家庭認定申請表
6.重慶市靈活就業(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
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7.重慶市用人單位(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社
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8.重慶市申請用人單位(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9.重慶市低保就業補貼申請表
10.重慶市崗位補貼申請表
11.重慶市申請崗位補貼人員花名冊
12.重慶市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重慶市失業登記申請表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戶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戶籍性質 | □家庭 □集體 □城鎮居民家庭 □農村居民家庭 | |||
文化程度 | □小學 □初級中學 □普通高中 □技工學?! 趼殬I高中 □中專技?! 醮髮W??苹蛲葘W歷 □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 □碩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無 | |||
人員類別 (可多選) | □高校畢業生 □4050人員 □零就業家庭人員 □低保家庭人員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去產能企業職工 □特困救助供養人員 □復員退伍軍人 □殘疾人員 □刑滿釋放人員 □戒毒康復人員 □初高中畢業生 □農民工 □中職畢業生 □西部志愿者 | |||
人員類別 證件號碼 | ||||
失業原因 | □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未能繼續升學的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本人已知曉: 根據人社部《關于修改<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人社部令(第23號)規定,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如果連續6個月未向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將注銷失業登記。 | ||||
備注 |
填表說明:
1.初次辦理的申請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
2.高校畢業生等申請人需提供畢業證書等身份憑證復印件。
3.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申請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記照1張。
重慶市個人就業登記申請表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戶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戶籍性質 | □家庭 □集體 □城鎮居民家庭 □農村居民家庭 | ||||||||
文化程度 | □小學 □初級中學 □普通高中 □技工學?!?/p> □職業高中 □中專技?! 醮髮W??苹蛲葘W歷 □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 □碩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無 | ||||||||
人員類別 | □高校畢業生 □4050人員 □零就業家庭人員 □低保家庭人員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去產能企業職工 □特困救助供養人員 □復員退伍軍人 □殘疾人員 □刑滿釋放人員 □戒毒康復人員 □初高中畢業生 □農民工 □中職畢業生 □在校大學生 □西部志愿者 | ||||||||
人員類別證件號碼 | |||||||||
就業類型 | □單位就業 □公益性崗位就業 □自主創業 □靈活就業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本人已知曉: 1.如就業地點發生變化,需及時向新就業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登記。 2.如需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需在申請表中注明補貼備案信息,并配合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調查核實。 3.如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低保就業補貼等政策,需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
以下信息由靈活就業人員填寫 | |||||||||
是否申報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是 □否 | 就業崗位 | |||||||
就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雇主身份證號碼 (個體工商戶雇工填寫) | ||||||||
以下信息由單位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自主創業人員填寫 | |||||||||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崗位名稱 | 用工性質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
以下信息由未參保單位就業、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填寫 | |||||||||
用人單位資料登記表 | |||||||||
用人單位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單位聯系電話 | ||||||||
經濟類型 | □國有經濟 □集體經濟 □股份制經濟 □聯營經濟 □個體經濟 □私營經濟 □港、澳、臺投資經濟 □外商投資經濟 | ||||||||
所屬行業 | □農、林、牧、漁業 □采礦業 □制造業 □建筑業 □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 □信息傳播、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批發和零售業 □住宿和餐飲業 □金融業 □房地產業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教育 □衛生、社會保障和公共設施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 □國際組織 | ||||||||
備注 |
填表說明:
1.初次辦理的申請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
2.高校畢業生等申請人需提供畢業證書等身份憑證復印件。
3.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申請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記照1張。
4.下列人員需提供以下憑證:
⑴用人單位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復印件等憑證。
?、?/span>家政服務人員、個體工商戶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提供勞務協議復印件。
?、?/span>商販提供進貨憑證或經營圖片等憑證復印件。
?、?/span>網約車駕駛員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約車平臺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復印件。
⑸其他就業類型人員提供相關就業憑證復印件。
附件3
重慶市用人單位就業登記申請表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就業登記人數 | ||||||
以下信息由未參保用人單位填寫 | ||||||||
單位注冊 地址 | 市區(縣) | 法定代表人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經濟類型 | □國有經濟 □集體經濟 □股份制經濟 □聯營經濟 □個體經濟 □私營經濟 □港、澳、臺投資經濟 □外商投資經濟 | |||||||
所屬行業 | □農、林、牧、漁業 □采礦業 □制造業 □建筑業 □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 □信息傳播、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批發和零售業 □住宿和餐飲業 □金融業 □房地產業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教育 □衛生、社會保障和公共設施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 □國際組織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蓋章:本單位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本單位已知曉: 如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需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 ||||||||
備注 |
填表說明
1.初次辦理,且未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等憑證復印件。
2.招用高校畢業生等人員需提供畢業證書等身份憑證復印件。
3.未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需提供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復印件等憑證。
4.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用人單位,需提供招用人員近期2寸免冠登記照1張。
附件4
重慶市用人單位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
申請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聯系 電話 | 身份證 號碼 | 戶籍地 | 人員 類別 | 人員類別 證件號碼 | 用工性質 (公益性崗位填寫) | 崗位名稱 | 備注 |
1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
2 | |||||||||
3 | |||||||||
…… |
填表說明:
1.人員類別包括高校畢業生、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低保家庭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去產能企業職工、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復員退伍軍人、殘疾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中職畢業生、在校大學生、西部志愿者。
2.我市戶籍人員“戶籍地”填至區縣,市外戶籍人員“戶籍地”填至地市。
附件5
重慶市零就業家庭認定申請表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戶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戶籍家庭人員信息 | |||||||||||||
序號 | 姓名 | 身份 證號 | 文化 程度 | 是否經濟 活動人口 | 常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1 | |||||||||||||
2 | |||||||||||||
…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本人已知曉: 根據人社部《關于修改<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人社部令(第23號)規定,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如果連續6個月未向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將注銷失業登記。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
備注 |
填表說明:
1.申請人需提交戶口簿復印件。
2.未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申請人及其屬于經濟活動人口的家庭成員,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高校畢業生等人員需提供畢業證書等身份憑證復印件。
3.屬于非經濟活動人口的家庭成員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生證等身份憑證原件。
重慶市靈活就業(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
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人員類別 | □高校畢業生 □4050人員 □零就業家庭人員 □低保家庭人員 | |||||||
人員類別證件號碼 | 聯系電話 | |||||||
常住地址 | ||||||||
開戶銀行 | 銀行卡號 | |||||||
申請補貼金額 | 合計元 | 1.職工養老保險補貼金額元 | ||||||
2.職工醫療保險補貼金額元 | ||||||||
申請補貼時段 | 年月到年月,共個月。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 創業服務 機構意見 | 蓋章: | |||||||
備注 |
填表說明:
下列人員需提供以下憑證:
1.家政服務人員、個體工商戶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請補貼月度就業情況說明。
2.商販提供申請補貼月度進貨憑證或經營圖片等憑證復印件。
3.網約車駕駛員提供申請補貼月度交易流水截圖。
附件7
重慶市用人單位(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
申請補貼人數 | 共人。其中,公益性崗位人 | |||
申請補貼金額 | 合計元 | 1.職工養老保險補貼金額元 | ||
2.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及生育保險補貼金額元 | ||||
3.失業保險補貼金額元 | ||||
4.工傷保險補貼金額元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蓋章:本單位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 |
附件8
重慶市申請用人單位(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申請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聯系 電話 | 身份證 號碼 | 人 員 類 別 | 人員 類別 證件 號碼 | 補貼時段 | 合計補貼月數 | 補貼金額(元) | 開發主體名稱(勞務派遣崗位填寫) | |||||||
起始年月 | 終止年月 | 職工養老保險 | 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 失業保險 | 工傷保險 | 合計 | 開發主體聯系方式(勞務派遣崗位填寫) | 備注 | ||||||||
1 | 共月 | |||||||||||||||
2 | 共月 | |||||||||||||||
合計 | — |
注:人員類別包括高校畢業生、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類別除上述人員外,還包括農村建卡貧困人員、殘疾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等。
重慶市低保就業補貼申請表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低保證號碼 | ||||||
開戶銀行 | 銀行卡號 | ||||||
常住地址 | |||||||
申請補貼時段 | 年月- 年月,共月 | 申請補貼金額 | 元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 公共就業創業 服務機構意見 | 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 |
填表說明:
下列人員需提供以下憑證:(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人員除外)
1.家政服務人員、個體工商戶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請補貼月度就業情況說明。
2.商販提供申請補貼月度進貨憑證或經營圖片等憑證復印件。
3.網約車駕駛員提供申請補貼月度交易流水截圖。
4.其他就業類型人員提供申請補貼月度相關就業憑證復印件。
附件10
重慶市崗位補貼申請表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
申請補貼人數 | 申請補貼金額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蓋章:本單位承諾,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隱瞞或虛構造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蓋章: | |||
備注 |
附件11
重慶市申請崗位補貼人員花名冊
申請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聯系電話 | 身份證 號碼 | 人員類別 | 人員類別 證件號碼 | 開發主體名稱(勞務派遣 崗位填寫) | 開發主體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 崗位填寫) | 備注 |
1 | ||||||||
2 | ||||||||
3 | ||||||||
…… |
注:人員類別包括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中的“4050”人員和殘疾人員、殘疾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
附件12
重慶市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學校 | 專業 | 學歷 | ||||||
人員類別 | □零就業家庭 □低保家庭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殘疾人家庭 □本人殘疾 □特困救助供養 | |||||||
人員類別 證件號碼 | ||||||||
常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
請抄錄以下內容并簽名:本人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本人已知曉: 根據人社部《關于修改<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人社部令(第23號)規定,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如果連續6個月未向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將注銷失業登記。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意見: | 經審核,該申請人符合申報條件,并已辦理失業登記。 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 |
填表說明:
1.申請人需提供相關身份憑證復印件。
2.未辦理失業登記的申請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 2018年9月12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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